律师解析:通常情况下,若无新的证据或法律依据,亦或案件相关事实尚不清晰明确,那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二审往往会选择如果一审判定过程中发生了遗漏当事人或非法缺席判决等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严重问题,那么二审程序会将该案发回到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定夺,而非直接改变原先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